浦东数据中心云服务
当前位置: 首页> 帮助中心> 前置审批说明 >
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(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),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、电子白板、电子论坛 、网络聊天室、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。
特殊要求:国务院下发《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第七条即为取消”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(备案)的通知”